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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后果
  • 破坏铁路设施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判罚如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其他交通设施,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
    常识 2025-01-06 15: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