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临潼法院骊山法庭通过“最后一劝”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促使当事人自愿、自觉履行义务,随即给付现金,从根本上息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于2004年4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在日常生活中因仓促结婚、了解不够、性格不合、家庭琐事致矛盾不断,关系不睦。双方分居达六年之久,期间互不关心照顾,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最后一劝”解纠纷
在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双方均愿意离婚。在处理财产时,双方存在争议,但仍有调解的可能。
法官组织双方在调解室以谈话等轻松愉悦的方式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劝导双方陈述各自的观点和诉求,分析争议焦点,提出解决方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化解双方的心结。
经过多轮“面对面”、“背对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随即给付现金履行义务,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对法官公正高效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临潼法院贯彻落实西安中院婚姻纠纷审判“最后一劝”的生动写照,在未来临潼法院将持续抓实“四个最”小切口创新,持续推进“四个化”、“四工程”,用“枫桥经验”书写新时代人民法庭新篇章。
作者| 杨镕华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主编|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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