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办理落户,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
地址:市南区中山路57号。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和进行相关体检等程序。也可以通过青岛市政务服务网站或手机APP进行在线办理,填写电子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预约到公安部门办理现场确认。
符合条件:在本市城镇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或者取得购房合同及发票)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落户。
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随迁人员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或者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网签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或者购房合同及发票等。
办理地点:房屋所在地派出所。
符合条件:在本市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签字捺印同意迁入落户的声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等。
办理地点:租房所在地派出所。
外地人办理青岛户口,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符合当地落户政策的证明材料,开具准迁证后到拟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机构办理。
具体政策需参照青岛市的相关人才引进政策,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专业技能、学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具体操作需符合青岛市户籍管理规定,需要提供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和同意挂靠的声明等材料。
建议选择最符合自己情况的落户方式,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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