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套费的具体告发地点,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通常由规划建设局负责追缴,并且需要严格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标准征收。
申请人可以向相关物价局提交申请材料,由物价局负责受理、实地调查、成本监审、初审、审核、价审委会审、局长签批等流程,并最终发放配套费。
如果对配套费的征收有异议,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由上级人民政府解决。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和使用进行监督、审计。
综上所述,如果需要缴纳配套费,应首先向当地的规划建设局或物价局提交申请材料。如果对征收有异议,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或相关监督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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