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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包括哪些方式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20:35    

施工合同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这种合同形式下,无论发生哪些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都不调整这个总价。适用于工程量小、工期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的情况。

可调总价合同: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价格变动、工程变更及其他工程条件变化而使工程成本增加时,可按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适用于工期较长(1年以上)的工程。

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实际工程款的支付将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计算。当施工图样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实际施工情况发生差异时,发承包双方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适用于工程量能够根据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准确计算,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的情况。

计量合同:也称为单价合同,分为工程量清单合同等。这种合同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咨询单位计算工程量,并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成本加酬金合同

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这种合同类型在项目风险较高的情况下,通过确定约定的酬金金额,可以有效地降低业主的风险,并激发承包商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更加积极地控制和降低成本。适用于工程特别复杂、技术难度大、工期较长、不确定因素较多的情况。

分包合同

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分包合同可以进一步分为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总包合同由一个单位签订,再由其与其他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或者勘察、设计、施工三项工程分别签订合同。分包合同适用于那些已经完成设计和采购工作,只需进行施工的项目。

EPC合同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承包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实施,包括设计工作、物资采购和施工过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一个整体合同,将项目交给承包商全权负责。

EP合同:承包商负责项目的设计和物资采购,但并不负责实际的施工工作。施工工作将由另外的承包商或业主自行安排完成。

PC合同: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采购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采购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

C合同: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就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达成的协议,主要关注施工阶段的任务和责任。

这些合同模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工程项目和实际情况。在选择合适的合同模式时,应综合考虑工程规模、技术难度、工期、成本控制、风险分配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