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如下: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按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备齐所需材料并提出贷款申请。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贷款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无需评估。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则需要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大厅开具《放款通知书》。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放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建议: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应先了解所在城市的具体政策和要求,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
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以确保贷款流程顺利进行。
提前与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确保贷款发放和划付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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