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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热点|涉四项违法行为,*ST银江拟被罚700万元,10名责任人一同被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13:23:00    

*ST银江适逢多事之秋。

*ST银江(300020)4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江证监局对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70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也拟警告并罚款。

此前,2024年9月13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12月23日,因实际控制人王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王辉立案。

根据处罚事先告知书,*ST银江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ST银江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至2024年6月,在实际控制人王辉组织、指使下,*ST银江及子公司浙江银江智慧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智慧交通)、杭州银江智慧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智慧健康)等,通过支付往来款、员工借款、供应商预付款等多种方式,与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2024年1-6月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分别为66,329.13万元、43,451.8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5.66%、10.43%;期末余额分别为2,883.64万元、19,695.49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净资产0.68%、4.73%。截至2024年底,案涉资金占用款已全部归还。

*ST银江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仅对上述认定的资金占用额进行了部分披露,披露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

二、*ST银江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2018年至2019年,*ST银江先后向银江集团子公司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谷创业)购买其处于开发中的6幢房产,购买时房产对应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已作为抵押物用于担保智谷创业对外借款。期间银江技术已支付绝大部分购房款,房产已交付使用,并确认入账。

后续,在实际控制人王辉明确知悉的情况下,智谷创业多次以未过户的土地使用权、房产作为抵押物用于担保银江集团及智谷创业对外借款,截至调查日部分未过户房产仍未解除抵押,用于担保银江集团及智谷创业对外借款,实质构成关联担保。

*ST银江购买6幢房产时已披露抵押情况,但未及时披露后续新增关联担保事项。2018年至2023年期间,各期年报已披露房产权属情况,但未披露房产用于关联担保情况,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2018年至2023年年未未披露用于关联担保房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1,157.84万元、65,790.02万元、63,667.31万元、61,544.59万元、45,832.03万元、45,089.17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9.51%、19.74%、18.16%、17.68%、13.00%、10.65%。

三、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2021年,因某光伏项目并网延期等原因,项目整体结算总价下调,*ST银江未及时根据最终结算总价调减项目收入,导致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645.71万元、利润总额1,621.02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2%、15.08%。

(二)2022年,*ST银江重复核算项目收入、未及时根据最终结算总价调减项目收入,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5,727.41万元、利润总额1,492.52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3.55%、19.97%。

(三)2023年1月至9月,*ST银江通过虚构5个项目业务、虚构项目收入、延期确认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ST银江2023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5,714.74万元、利润总额2,224.76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43%、23.45%。2023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7,258.53万元、利润总额2,626.39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71%、21.79%。

四、*ST银江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2022年8月,*ST银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8月30日起*ST银江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以及2022年9月28日起公告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等文件,一是就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所涉不动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原因,未披露不动产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用于抵押担保的信息;二是引用了2021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数据。2023年3月20日,*ST银江公告取得发行注册批复。2023年5月16日银江技术公告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了2021年、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ST银江上述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浙江证监局认为,*ST银江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王辉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腾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董事韩振兴,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任刚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吴孟立,时任董事王瑞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于俊高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程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徐铮波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董事蒋立靓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ST银江当天还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4月16日。此前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形仍未消除。

*ST银江当天还发布公告称,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银江集团、实际控制人王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银江集团、王辉存在以下违规事实:*ST银江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银江集团与部分发行对象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对其承诺保底保收益,王辉对部分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违反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ST银江当天还发布公告称,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王腾、韩振兴、任刚要、吴孟立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ST银江存在以下问题: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进行更正,部分项目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会计核算程序不规范,财务报告编制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在多项违规使用情况。公司存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人员混同的情况。公司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王腾、总经理韩振兴、财务总监任刚要、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孟立对前述事项负有责任。

*ST银江是一家从事给交通、医疗、建筑等行业用户提供智能化技术应用服务的高新企业。

*ST银江对外披露的2024年全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1亿元至亏损9.6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