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重庆-上游新闻
近日,重庆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文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将从规范培训办学行为、加强监管与执法、开展清理排查等方面加强社会成人文化教育培训监管。通知将于2025年5月12日起施行。
规范培训办学行为方面,《通知》要求,成人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标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得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不得无照经营,不得违规开展学前教育和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培训。高等学校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申请设立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的成人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向办学地点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同时,将加强监管与执法协同。《通知》明确,按照《重庆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条例》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教育行政部门已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领域(含成人文化教育培训)84项行政执法事项划入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划转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加强安全管理方面,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成人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场地、消防、资金、培训活动、培训材料、机构周边、从业人员准入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此外,将开展清理排查。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相关领域法人和社会组织进行清理,建立成人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名录。各区县教育、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于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特别是安全隐患突出等违法违规培训机构,联合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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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智商税” 重庆新规严打成人培训乱收费、假广告-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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