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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无效合同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2 12:07:06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由于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无效合同的特点包括:

违法性:

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溯及力,即从合同成立之时起就不受法律保护。

当然无效:

无效合同的无效状态不需要任何人主张,它自动成为无效,任何利害关系主体都可以主张其无效。

部分无效与全部无效:

无效合同可能是全部无效,也可能是部分无效,即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其余部分可能仍然有效。

无效合同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等。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不能依据该合同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一旦合同被确认为无效,任何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将无效,且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