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的文件和证据有不同的保存期限,以下是一些常见文件和证据的保存期限:
住院病历:不少于30年。
门诊病历:不少于15年。
一般不少于两年。
至少保存30年。
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永久保管:需要长远利用的诉讼档案。
长期保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的诉讼档案,保管时间为60年。
短期保管: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的诉讼档案,保管时间为30年。
永久保管:需要长远查考、利用的公证档案。
长期保管:在相当长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公证档案,保管期限为60年。
短期保管: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利用的公证档案,保管期限为20年。
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等:可以一直保留到报废时。
就业证、居住证、婚育证等:可以保存到工作户口注销、居住时间失效或其他合法撤销时止。
居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涉及税收的凭证:应当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或依照税法的规定保存。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期限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这些保存期限通常是为了确保文件或证据在需要时能够被有效地查找和利用,同时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合理确定并遵守各类文件和证据的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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