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生育保险使用流程大致如下: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直接结算: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的医疗费及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可在出院时直接结算。
统筹外报销:出院后,单位需在3个月内为职工办理报销,并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
个人身份证;
社保卡;
医疗费用发票;
结婚证(如适用);
其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完整材料后,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报销。
如果材料不齐全,可能会影响报销进程。
参保人在市外就医的费用,可先垫付现金,再凭单据和资料向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操作,并关注深圳市社会保险局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服务热线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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