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包括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录、各种载体的文件等。
归档文件要求原件,内容真实、准确、清晰,签字使用耐久性书写工具,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
各工程部设资料员,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文件形成后,责任人必须当天交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当天登记入盒。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工程文件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并按相应原则组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报送经整理立卷的工程文件、资料。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层次分明,符合形成规律。
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如确定电子档案存储媒体,实现档案的归档和检索,提供文件安全及备份功能。
对外部人员实施严格的保密管理,外来人员必须出示证件,查阅文件需经过施工单位或业主审核及审批。
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定期对工程档案进行抽查、检查和考核,及时纠正和处理发现的问题。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便于后续的查询和利用,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建筑行业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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