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残保金)的计算遵循以下步骤和公式:
通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在1.5%至1.7%之间。
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得出。
使用以下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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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如果存在季节性用工,应将其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工资总额应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等项目。
如果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则按2倍计征。
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至1.5%之间的用人单位,按应缴费额的50%征收;在1%以下的,按90%征收。
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政策及上年度相关数据,使用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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