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的填写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第1行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
第2行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3行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职工工资。
第4行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欠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第5行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的法定补偿金。
第6行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第7行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应缴的清算企业所得税金额。
第8行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第9行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
第10行填报剩余财产的金额,计算公式为:剩余财产 = 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 清算费用 - 职工工资 - 社会保险费用 - 法定补偿金 - 清算税金及附加 - 清算所得税额 - 以前年度欠税额 - 其他债务。
第11行填报累计盈余公积的金额。
第12行填报累计未分配利润的金额。
根据股东在公司的股份比例计算分配,填报各股东应分得的财产金额。具体包括:
股东名称
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
投资额
分配的财产金额
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
填报依据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的填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填报说明
各项金额应精确到元,列至角分。
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详细列明,确保所有费用支出合法合规。
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确保准确无误,避免遗漏。
法定补偿金和清算税金及附加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填报。
剩余财产分配应根据股东持股比例进行计算,确保分配公平合理。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可以确保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的准确填报,为清算过程提供清晰、准确的财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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