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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税务力量”助力森林产业“根深叶茂”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7 18:54:00    

人民网哈尔滨4月7日电 (尚城)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森林食品,丰富“森林粮库”。森林是集水库、粮库、钱库、碳库于一体的“大宝库”,发展森林食物,是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黑龙江省作为林业大省,拥有森林面积215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2.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7.3%,既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也是践行大食物观、保障食物有效供给的“主力军”。黑龙江省税务部门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精准对接森林食品相关产业,主动了解企业诉求、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助力森林食品端上百姓餐桌。

坐落在小兴安岭腹地的伊春市,有400万公顷的浩瀚林海,青山绿水间孕育着70多种可食用山野菜、近500种野生药材,森林食物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其中,山间盛产的黑木耳有“菌中之花”的美誉,其营养价值可与动物性食物相媲美。

近年来,伊春市大力发展林下产业,研究食用菌栽植技术,形成了以黑木耳为代表的食用菌等优势产业链。税务部门坚持靠前服务涉税经营主体,一方面通过“线上宣传+实地走访”解读农产品初加工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辅导企业应享尽享,另一方面优化全流程办税服务,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发票申领等税费业务,缩短办税时长60%以上,提高企业办税缴费便利度。

谈到食用菌栽植,伊春市西林区庆红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总监王晓红感触颇深。“税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确保我们合作社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还为我们提供了税法知识与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王晓红对税务机关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提供助力方面的积极作用表示了认可。

为了便于农户和农业合作社纳税人知晓税费政策,黑龙江省税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涉农政策汇编,通过征纳互动精准推送包含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纳税制度要求等20项实务政策汇编及业务指南。同时,组织税务干部上门辅导,打通助力农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

大兴安岭地区拥有林地668.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86.2%,林内有各类野生动植物1300余种。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大兴安岭最大的优势就是在这八万里林海当中走出一条绿色优先、生态发展的道路。

每年的4月中下旬至5月初,是一年之中仅有的桦树汁采汁期,这段时间内桦树汁流动最为旺盛。近日,大兴安岭森林白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着白桦树汁采集、加工等环节的准备工作。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拓宽市场,为产品打开销路,但公司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我们对农产品收购、办公楼维修维护成本入账等相关涉税问题的处理是否完全合规不是很有把握。”大兴安岭森林白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贾先生介绍,“2024年5月,我们接到了税务部门的相关风险提示,在税务部门的专人指导下,我们及时补缴了印花税,从内部消除了涉税风险点,这让我们更加有信心继续扩大业务。”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难题、稳步发展壮大,针对发展需求,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积极组织税务干部走进企业,对企业的财务账目和涉税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精准解读企业可享受的企业所得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个性化的合规经营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税务管理机制,排查涉税风险。

下一步,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涉农企业的帮助和辅导力度,进一步细化税收服务的各项政策举措,为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助力森林产业“根深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