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3日,上海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会上,陈吉宁书记指出,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锚定重点、优化服务,强化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企及民营企业家权益。黄浦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出台《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工作举措》,聚焦行政检察职能,从五个方面为区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助力民企在法治轨道稳健发展,为区域经济注入动力。
“十二条”举措聚焦“五个方面”——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始终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确保其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不得因主体不同而区别对待或者选择性司法,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平等竞争、高质量发展。
立足检察监督主责主业。行政裁判检察监督方面,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权益的行政裁判案件,强化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行政执行检察监督方面,围绕企业信用修复、行政补偿等方面,依法监督非诉执行依据不合法不合理、怠于执行生效裁判等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方面,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监督并督促纠正,避免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滥用行政裁量权。行刑反向衔接方面,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配合,减少因执法不当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经营。
推动矛盾化解社会治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挥行政协调机构在府检互动中的争议解决功效,综合运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形成制度合力。协同开展法治督察活动,对辖区内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加强法治宣传,引导行政部门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行为规范化工作,确保坚持职责界限,严守有限监督。发挥社会治理职能,加大对企业虚假登记、异常注销变更、减资备案等问题的关注力度,协同开展专项治理和防范。灵活运用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白皮书等向有关部门、企业提出查缺补漏、建章立制的建议,促进系统治理。
加强案件、人才内部管理。案件质量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每案必检”工作机制,制定涉民营企业案件质量评查模板及法律文书评查标准,定期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实体与程序规范检查。人才队伍管理方面,打造“梧桐法语”行政检察青年学习论坛,通过案例分享会、专家授课、外部挂职交流等方式,加大人才培育力度。邀请行政法、市场监管、税法领域的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提供外脑智库支持,实现行政检察服务专业化。
深化府检检企沟通协作。府检联动方面,深化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打破府检监督数据、信息、线索壁垒,实现互联互通。检企沟通方面,下沉至辖区各街镇、产业园区,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民营企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的法治需求和实际困难,找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邀请民营企业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新闻发布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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