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三方协议未签订,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来决定档案的保管方式:
档案可以寄回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代为保管,也可以由学校档案中心代为保管。
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档案寄回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并需要按照人才中心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填写调档函、准备相关材料等。
如果不签三方协议,报到证由学生自己保管,如果遗失,学校不补发。
如果想将档案放在人才中心,需要与人才中心签订档案托管合同,进行人事代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二条,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建议:
毕业生应尽早与学校或目标人才中心沟通,了解具体的档案保管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档案的顺利转移和保管。
如果选择将档案寄回人才中心,务必确保所有相关材料和手续齐全,以免影响档案的正常保管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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