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产假时长如下:
98天,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80天,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30天,依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
因此,深圳的产假总天数为:
\[ 98 \text{天(基础产假)} + 80 \text{天(奖励假)} + 30 \text{天(难产假)} = 208 \text{天} \]
对于生育多胞胎的情况,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建议: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可以享受178天的产假,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陪产假。
如果遇到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情况,可以相应增加产假天数。
2023-05-05 14: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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