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子女在教育方面享有一系列优待政策,具体如下:
入学入托优先接收。
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
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时降20分录取。
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
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
在报考普通高中时,根据不同奖项可分别获得加20分、5分、3分的优待。
各类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学校自行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助学贷款。
优先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
学校应优先为他们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可以申请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入读公办幼儿园。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可以自主选择在其父母、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公办小学、初级中学就读。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或获得大军区及以上单位荣誉的警察子女,可以在高考录取时享受加分待遇,统考成绩总分增加20分进行投档。
这些优待政策旨在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人民警察优抚对象的关怀,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公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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