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工作签字应当在 交接人、接交人、监交人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签字确认。具体签字位置如下:
需要离职的人员签字,确认其工作内容和职责已经移交给接交人。
接受交接工作的人员签字,确认已经接收了交接人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签字,对交接过程进行监督并确认交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此外,如果涉及到财务方面的交接,财务部也需要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以确认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
建议在交接工作时,三方应当在交接文件上明确签字,以确保交接过程的透明和责任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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