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签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提前解决施工图上的问题,减少设计变更与签证。
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并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需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设计变更一般由项目管理组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后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实施,重大变更需报主管处领导阅批。
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需通报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具原始凭证。
监理、审价及相关管理人员未经签证程序签署的签证均为无效。
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得超过7天。
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分发到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价单位、主管处领导、处资料室、预决算员和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
准备所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土地使用证明、规划许可证、设计图纸、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
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准备好所有需要的申请材料。
将填好的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一般是市或县级建设部门或城市规划局。
提交申请后,建设部门或规划局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批,审批过程中可能涉及现场勘察、评估等步骤。
审批结果会在一定时间周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被批准,会颁发相应的施工许可证或建设项目签证。
签证的填写应有利于计价和结算,内容应与协议约定的计价口径一致。
签证方式应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确保签证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签证填写应遵循优先次序:直接签总价优于签单价,直接签单价优于签工程量,直接签结果优于签事实,签文字形式优于附图。
签证单详细而简洁,让阅读者明白签证内容,包含时间、地点、原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工程量、甲供材料等。
签证单是乙方增加部分或变更的凭证,要实事求是地报告,不能漏报或多报。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
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及签证后工程造价的审核。
项目部经理负责审核签证。
工程总监负责签证技术方面的审核。
成本管理部负责签证的审核。
成本分管副总负责5000元以下签证单的审批,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核。
总经理负责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批。
签证单详细而简洁,让阅读者明白签证内容。
签证单是乙方增加部分或变更的凭证,要实事求是地报告,不能漏报或多报。
签证单要包含价格和量,审计时能够一目了然。
签证要说明依据,如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并附带照片等。
这些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助于确保项目签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避免因签证问题导致的纠纷。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流程执行,并在遇到问题时及时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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