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东莞社保医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慢性病有24类,具体分为两类:
一类慢性病,包括:
慢性肾小球肾炎
冠心病(缺血性心肌病型)
冠心病(反复发作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
心脏瓣膜替换术后
各种心脏疾病导致的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及以上)
糖尿病(空腹血糖≥7.0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
肝硬化(失代偿期)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
慢性病毒性肝炎(伴肝功能损害)
高血压2级及以上(伴有心、脑、肾或血管损害)
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及颅脑内占位性病变后遗症期。
二类慢性病,包括:
慢性化脓性骨髓炎
高危性心律失常(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符合安装永久起博器指征而暂未安装者;第二度Ⅱ型及第三度房室阻滞)
精神分裂症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帕金森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
类风湿性关节炎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
肾脏及骨髓移植术后药物治疗
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治疗)。
此外,东莞还调整了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增加了25个病种,调整后总共有63种门特病种,其中基本险门特增加到54种,补充险门特调整为9种。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自己的健康状况,了解并确认相关病种的详细待遇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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