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廉租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核定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复审,符合条件的,确定配租方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
符合条件的租房补贴家庭可以持《通知单》寻找租赁房源,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由房屋出租人每月领取补贴。
此外,还可以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网上申请:
1. 登录“爱山东”APP,首页切换“济南市”。
2. 选择“线上办事”,查看全部“高效办成一件事”。
3. 进入“公租房一件事”。
4. 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在线申请“公租房”或“租赁住房补贴”。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申请方式,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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