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四停四”是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实行的一项管理措施。具体来说,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四天(自然日),并且再次驶入广州市中心区须间隔四天(自然日)以上。
这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缓解广州市区日益严重的交通压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地车辆进入广州,导致原本就拥堵的交通状况进一步恶化。为了规范车辆行驶,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广州市政府决定实施“开四停四”政策。
“开四停四”政策的实施区域包括广州市的天河区、荔湾区、海珠区、越秀区以及白云区等。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定节日期间、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简易会期间等五个重大时节,该政策不会执行。
如果违反了“开四停四”政策,将会按照自然日计算违法行为,每天处罚一次,每次处罚200元并扣除三分。
2023-05-05 14:38:52
2024-09-01 09:07:00
2024-09-24 09:39:10
2024-11-03 09:20:24
2024-12-06 09:54:31
2025-01-04 18:05:21
2025-01-04 19:38:42
2025-01-04 21:41:42
2025-01-04 23:55:33
2025-01-05 02:4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