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车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保留:
原机动车号牌要使用 一年后即可申请保留,且申请时限为自原车转让或报废后 一年内可以提出。
购买新车或二手车时也可以申请保留原车牌,在预约至车管所办理上牌业务时,提出继续使用原号牌的申请也可以保留原车牌。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 一年以上,在报废车辆或二手车买卖时,原车主可申请保留原车牌号。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 两年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 一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建议
车主在车辆使用满一年并满足上述条件后,应尽快向车管所提出申请保留原车牌,以确保能够顺利使用原车牌号码。
如果车辆在转让或报废后超过一年才申请保留原车牌,可能会面临申请失败的风险,因为车管所可能会在超过一定时间后回收该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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