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证明通常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 向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 将加盖公章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由他们进行调查审核,确认情况属实后,再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 最后,将材料送到县级民政部门,由他们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请注意,贫困证明的有效公章包括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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