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北京时,处理公积金的方式如下: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辞职离开北京后,单位需在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离职后,公积金账户通常需要封存状态才能提取。
提取时,需提供身份证、公积金储存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如果计划在其他城市重新开设公积金账户,可能需要等待一定时间(如6个月)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如果离开北京后计划在其他城市定居,可能需要先将北京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新账户。
离职后,公司通常会在一个月内办理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并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条件准备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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