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身份证明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其他合法经营场所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开业登记表
负责人任职证明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提出申请。
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
烟草专卖局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若符合要求,将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
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烟草专卖局将发放《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
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工作人员到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确保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并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审核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方面的审核。
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并提交审批人审批。
经审核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不予许可的,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规定,到指定地点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并缴纳相应的年度管理费用。
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烟草专卖局提供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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