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办理集体户口,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落户申请书
相关证件和审核材料
同意的意见和审批结果。
集体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或本单位享有房屋使用权
有居住在本单位集体宿舍且相互之间无家庭成员关系的职工
居住集体宿舍人员数量较多,确有必要设立单位集体户
申请设立的单位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
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账号: 未注册单位需先进行单位账号注册,单位会员登录后为本单位申请落户人员开通申报账号。 提交申请材料
单位无集体户证明
入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和身份证(正反面)
毕业证
聘用合同或依法注册登记营业执照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考察审核相关手续及证件,同意后填写《入户审批表》并签属意见,加盖公章后,装订粘贴“户口审批材料”卷皮,上报济南市公安局审批。
济南市公安局审核批准后,分局、派出所依据审批件办理准迁落户手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建立“集体户口”相关薄、卡。
建议:
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落户进度。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节省办理时间。
如果单位没有专人负责集体户口的管理,可能需要寻找其他合适的解决方案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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