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相关规定,扰民的时间规定如下: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
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
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也视为扰民。
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音量即可算作噪音扰民。
噪声管制时间是22点至次日凌晨6点,但各地方人民政府有权根据当地的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总结:
扰民时间:
晚上22点至次日早上6点。
噪音标准: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
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
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
建议:
在上述时间段内,应尽量避免进行产生噪声的活动,以免干扰他人休息。
如果需要夜间进行必要活动,尽量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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