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需要在两个城市之间办理社保转移或合并时,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社保转移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社保卡
离职证明(如有)
社保缴纳证明
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转出。
填写社保关系转移申请,并提交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并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账号。
携带《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原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账户结清。
社保合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社保卡
离职证明(如有)
社保缴纳证明
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合并业务。
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合并。
填写社保合并申请,并提交至合并地社保经办机构。
合并地社保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办理合并手续。
注意事项
合并社保记录时,通常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保留一个个人账户。
医保重复缴纳时,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
退保程序包括办理停保手续、退保材料提交、社保部门审核退款信息,以及退保款项的领取。
请根据您所在城市的具体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并咨询当地社保局或人力资源部门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
2023-05-05 14:38:52
2024-09-01 09:07:00
2024-09-24 09:39:10
2024-11-03 09:20:24
2024-12-06 09:54:31
2025-01-04 18:05:21
2025-01-04 19:38:42
2025-01-04 21:41:42
2025-01-04 23:55:33
2025-01-05 02:4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