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比例60%。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村卫生院:报销比例60%。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40%。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30%。
镇风险基金补偿:
5001-10000元:报销比例65%。
10001-18000元:报销比例70%。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2%。
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5%。
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地方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2023-05-05 14:38:52
2024-09-01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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