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时需要携带的证明根据上一次婚姻的解除方式而有所不同:
如果上一次婚姻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解除的,则需要携带 离婚证,以证明当前的婚姻状态为“无配偶”。
如果上一次婚姻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解除的,则不需要携带离婚证,但需要出示由法院裁定的 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这些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证明再婚者当前的婚姻状态。
无论是离婚证还是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都是为了证明再婚者当前的婚姻状态,以满足法律规定的再婚条件。
综上所述,再婚者需要准备以下证明:
离婚证(如果上一次婚姻是通过民政局离婚的)
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如果上一次婚姻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
身份证和户口本
3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无配偶声明书(现场填写)
建议您在办理再婚登记前,先确认上一次婚姻的解除方式,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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