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收入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书面或线上提出申请。
也可向居住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
需提供《社会救助申请承诺及授权书》。
提供本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以及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提供无法通过政务数据共享获得的其他材料。
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如申请有困难,可委托村级、社区代为申请,并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分为主动申报和主动发现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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