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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需要哪些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32:35    

建寺庙需要的手续如下:

必须是古寺:

寺庙不可以新建,只能恢复重建,所以必须找到遗址或到当地县志上翻阅。

居士延请住持僧人:

至少30-100人左右的居士(提供皈依证号码)联名上书,确定僧人名讳及提供简历,并到所在县、区或市民宗局了解当地政策和要求。

提报:

给当地佛协提交申请,当地佛协经过调查了解后,由当地佛协给当地民宗局打申请报告。

批复:

当地民宗局了解情况后,具备建寺条件的,批复筹建许可。

报建:

提供规划设计图、消防图、环评等报告。

建设:

安全施工,建设后验收合格。

颁证:

当地民宗局即可颁发宗教活动场所许可证,法人代表必须是僧人担任。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原寺庙旧址:要有原寺庙旧址,现在政府不新批新建寺庙。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

大和尚支持:要有大和尚支持,常驻大和尚可以解决好多事情。有拟住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

资金支持:要有建设以及运营的资金支持。

专业设计:要找专业的寺庙设计古建公司设计合理的寺庙平面布局图和寺庙整体效果图。布局合理,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审批手续:要找宗教局,佛教协会办理宗教场所审批手续。找规划局,建设局拿寺庙图纸,寺庙效果图批城建规划审批手续、寺庙施工许可证、寺庙规划许可证。

土地审批:找政府,国土资源局批土地审批手续,解决寺庙土地产权问题。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取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及用地证明,例如《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使用权证明》《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书》《不动产权证书》等。

合法性审查:宗教用地合法性审查,包括确权宗教用地取得方式审查、参与需确权宗教用地的权属认定、审查公共利益、对宗教用地登记、设立及确权项目的申请资料及审批手续进行完善。

建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与当地相关部门密切沟通,确保所有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