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函是由 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开具的。具体来说,应届毕业生接收函通常由公司人事部门开具,而档案接收函则一般由落户地区的人才市场开具。在计划经济时期,只有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才能发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单位不被允许发接收函,需要上级主管单位或者委托人事代理部门才能发函。
因此,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接收函,其开具单位均需具备相应的人事接收或存档权。在办理接收函时,建议与用人单位或人才市场相关部门联系,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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