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在商标分类中主要属于第七类(07)。以下是家用电器相关的商标类别:
第七类:机械器具,包括家用电器如洗衣机、干洗机、洗碗机、真空吸尘器、家用切菜机、家用豆浆机、制食品用电动机械、香肠机、馒头机、水果剥皮机、甘蔗压榨机等。
第十一类:制冷、空调设备,包括灯具、热水器、空调、冰箱、卫浴、净水机等。
第九类:科学仪器,包括电视机、麦克风、DVD播放机、扬声器喇叭、电视摄像机、计算机外围设备、智能手机等。
第二十一类:厨房用具,包括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等。
第三十五类:广告宣传,涉及电器产品的广告销售。
第三十七类:家电维修,涉及电子产品的维修和安装服务。
第四十类:家电加工,涉及电子产品生产和加工服务。
第四十二类:技术研究,涉及电子产品研发、产品软件更新、软件升级、电子系统设计等。
选择正确的商标类别对于保护您的品牌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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