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病补助的步骤通常包括:
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大病救助的条件,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残儿童等。
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医疗证明(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费用证明(住院发票、医保结算单)等。
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
相关部门(如区民政局)会对申请进行复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大病医疗补助证或救助款。
请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程序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最新的政策更新和指南,因为政策和程序可能会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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