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社保报销生育险的时间限制如下:
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报销。
报销比例根据医保缴费信息为准,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不包含12个月)的报销比例为医保范围内100%;不满12个月的报销比例为医保范围内50%。
出院后一年内备齐资料到社保局申请1500元定额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一般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的1年内报销。
女职工或其单位可携带计划生育证明、婴儿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应在女职工生育至终止妊娠前进行报销。
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时可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其待遇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一样。
生育医疗保险购买后,当月成功扣款,下个月起,就可以报销生育费用。
总结:
在市内定点医院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报销。
在市外医院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出院后一年内需要备齐资料到社保局申请报销。
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应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的一年内报销。
建议:
提前了解所在城市的具体报销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报销。
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在申请报销时能够及时提供。
2023-05-05 14:38:52
2024-09-01 09:07:00
2024-09-24 09:39:10
2024-11-03 09:20:24
2024-12-06 09:54:31
2025-01-04 18:05:21
2025-01-04 19:38:42
2025-01-04 21:41:42
2025-01-04 23:55:33
2025-01-05 02:4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