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户口薄时,应按照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进行:
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该户编定的顺序号。
填写标准地址,即户口簿首页上所申报的地址。
城市户口应填写到省、市(县)区;农村户口应填写到省、县、乡。
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来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
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的,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
“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
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并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
示例
假设某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其户口薄上的填写应如下:
001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
久居
久居
2020年1月1日
(如无变更,此栏不填)
请确保所有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如有变更或更正,应及时更新并记录在案。
2023-05-05 14:38:52
2024-09-01 09:07:00
2024-09-24 09:39:10
2024-11-03 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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