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男性陪产假为 7天。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建议: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男性职工在配偶生育前,通过官方渠道或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确认最新的陪产假政策。
陪产假期间,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男职工应了解并确认这一政策。
陪产假应尽量在女方产假期间休,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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